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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内新媒体账号年审备案登记的通知

时间:2022-12-07 浏览量: 作者:

校属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各类新媒体平台的管理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根据移通〔2021〕202 号《重庆移通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对2022年度校内新媒体账号开展年审备案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年审备案对象

符合移通〔2021〕202 号《重庆移通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》第五条规定的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的各类新媒体平台。

二、备案登记要求

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年审备案制度,各二级单位对目前所管理运行的各类新媒体账号进行摸底排查,不得瞒报、漏报所管理运行的各类新媒体账号,二级平台按照“一号一报备”原则,在学校OA 系统宣传管理流程中逐一填写报送《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》,并提供账号2022年度运营数据。对于推送频率过低、同质化程度过高、计划不再使用以及其他有必要关停的新媒体账号及时予以注销,原则上每个单位每个类别新媒体账号可保留一个。

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进行年审备案登记的账号,在各个平台所产生的认证费用,财务处不予报销;认证所需的资质证明及公函,学校办公室不予提供;未备案的账号不可参加学校品牌营销及新闻宣传工作年度评优评奖,也是相关部门品宣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重要考核指标。

流程示意:

1.学校OA主页【发起流程】


2.【重庆移通学院】-【宣传管理】-【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】


3.一号一表,按要求填写备案登记表


三、其他

1.截止时间:2022年12月26日

2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年审备案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,切实做到宣传到位,统计全面,信息准确,不得瞒报、漏报,确保本单位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。

3.各单位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工作原则,明确主管领导,牵头具体负责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,严格执行信息发布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把好稿件审核关,严禁发布有损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。

4.各平台主管领导要加强本单位新媒体平台管理,对所管理的各级新媒体平台建立台账,定期进行核实排查。对新开通、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或停办的新媒体平台,要严格按照《重庆移通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》(移通〔2021〕202 号)要求,及时在学校 OA 系统中备案,对未经允许以学校或单位名义开通的新媒体平台,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员予以取缔,同时将情况告知宣传新闻中心。

联系人:宣传新闻中心池柃萱(QQ:361854390)



重庆移通学院宣传新闻中心

2022年12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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